第11章 一九七八年(1/2)
房子的事不了了之。
人家根本就没有房子,拿什么赔你。
昨天晚上下半夜,陈扬全家总动员,搬到河沟对面的二叔公家住。
然后,咬咬牙狠狠心,一把火烧了自家房子。
房子烧了,宅基地保住了。
陈扬和他的家人,就这样迎来了一九七八年。
爷爷当过木匠,在他的带领下,用了十多天时间,二叔公家的两间房子焕然一新。
这时,生产队分粮分柴了。
分的是秋粮和秋柴。
生产队有规矩,晚稻收上来后,集中管理,集中分配。
这也是一年的结算,谁家分红,谁家还要付钱给队里,都要在完成结算和收支后,才能分到秋粮和秋柴。
本来,在去年五月,陈扬高中毕业后,当上了生产队的会计兼记工员。
现在,因为父亲的事情,大队发了通知,撤销了陈扬的两个职务。
陈扬倒不在乎什么职务,他心疼的是这两个职务的报酬。
会计每年两百工分,记工员每年一百工分,一共三百工分。十个工分一工,三百工分就是三十工。
按前年算,生产队丰收,一工等于七角钱,三十工就是二十一块钱。
唉,又少了一笔收入。
早上,陈扬来到了他所在第九生产队队部。
队部的房子,是原来的童家祠堂。
队里的人早已汇齐,拖家带口的,屋里屋外全是人。
陈扬有自知之明,一个人待在外面,蹲在地上晒太阳。
“小扬,吃了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