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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想当狗的林某人吃狗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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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两步一立正”

哈哈,说干就干是英雄,一动不动是王八,酒精上头的林某人反倒还站起来反客为主的拉着张萍的手下了舞池去了。

经历了所有的初学者的统一毛病之外,像踩脚呀,撞人呀,脚步配合不好呀什么的,没几下林云就舞得像模像样了,不就是环腰握手,举起来,三步两步一立正嘛,这有什么难的。

有点忘乎所以的林云在又踩了几下张萍的脚以后,低头看了一下张萍的脚步,再看了跳得好的老蒋和胡工,突然发现了一个窍门,这几人移动的时候脚尖都是微微踮起来趟着走的,几乎没离开地面多少,还有一个诀窍,就是走的时候身子都相互的侧开了一点,所以根本不会踩到对方的脚。

加上张萍带得好,所以有样学样的林云这下还真就有点翩翩起舞的意思了。

等摸到一点诀窍之后,林云突然理解了为什么跳舞也算比较高雅的运动了,不但锻炼身体,而且动作还非常优雅,还得微微抬头转头什么的,再带上一点高傲激昂的面部表情。

谁说这是中老年人运动的,我呸,年轻人指定没几个会这种高雅的运动。

哈哈,林二杆子就是这种人,一旦自己参与的东西立马就能在内心里变得高雅起来。

跳了几曲,林云都有点出汗了,酒也醒了大半,所以就拉着张萍回来了,不过等到了座位林云才发现自己因为某些惯性原因还死死的拉着张萍的手,这下好了,本来挺自然的,这下成了放也不是,拉着也不是了。

怎么办,老办法,尿遁最合适了,又化解尴尬,还能去洗把脸稍微冷静一下。

悄悄的放下张萍的手,装得若无其事的站起来,快步的向洗手间去。

这女人也是,什么不能学,非学跳舞,自己也是,问什么不好,问她会不会跳舞,也算是长了经验了,今后但凡自己不会的东西千万不要瞎问,还好今天没出多大的丑,林云洗完脸,拿起洗手台上的纸巾一边擦脸擦手,一边在心里告诫自己。

等到林云出来的时候几人可能也是考虑到苟胖子一个人孤单的感受,也许是跳累了,没再跳了,又在点歌唱歌了,这下好了,唱歌咱还是不怕的。

林云回到座位上和陈雷喝了几杯酒,又找蒋大勇、卿工几人分别都喝了酒。

几个姐姐也是初次见面,都得喝,这是礼节。

胡工和陈雷分别都介绍了几个姐姐称呼,不过林云一个都没记住,但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的,反正无论和哪个女的碰杯,叫美女肯定是没错的。

也不全是姐姐,只有林云觉得是姐姐,其中坐陈雷旁边那个估计是这小子最近刚找的长期饭票,也就二十六七岁的样子。

按张萍属虎的属相,张萍现在二十九岁,这女的还得比张萍小一些,但人张萍是少女呀,非典型性大龄未婚少女,她也是少女。

林云端着酒喝一圈儿下来,刚回到自己的座位,张萍就把话筒递到面前来了,让陪她唱歌,抬头一看《红尘情歌》。

这首歌根本不是正版,正版的歌词和ktv的歌词都不一样,好像还打过版权官司什么的。

不过并不影响盗版的歌词比正版的歌词更吸引大家,歌曲本来就是这样,哪一个更朗朗上口,哪一个更贴近生活,自然就更加的受大众喜爱。

这首歌林云听过,但是没唱过,不过听多了也和那久病成医的道理一样,唱歌嘛,自然是比跳舞好学多了。

林云是坐着唱的,张萍是站着唱的。

这女人穿的黑色的光腿神器,然后是很显身材的黑色皮裙,好像不是,应该是那种像裙子的皮短裤,似裙非裙,似裤非裤的,让人摸不到头脑。

上边是紧身白毛衣和黑色像西装那种外套,因为包间开了空调的原因,外套脱了挂在架子上。

也不知道是设计女人衣物裙子裤子的这些设计师麻烦,还是这些女人麻烦,有些女人满身的机关和不知名的饰品不说,现在连这种穿的东西是什么,估计好多男人都叫不出名字来,不说直男,像林云这种不算直男的都叫不上名字来。

这张萍唱得是很投入,也是真的好,也不知道上一个陪她对唱这歌的男人是谁,还在哪里,哎,林云有点感慨,这女人内心多半是受伤极重的,这歌声就是最好的答案。

几人唱歌唱到十一点多,几个姐姐喊肚子饿了,要去吃宵夜。

md,这就是计划外开销了,回头看了张萍,这女人没任何表示,你倒是说话呀,这能去不能去,你总得有句话呀。

见张萍不说话,林云想了想还是坦然了,来都来了,饭也吃了,歌也唱了,100步都走了99步了,不能扫了几个姐姐的兴,当然最重要的是几个监理。

吃宵夜估计也花不了多少钱,人均三五十块吧,就是报销不了自己买单也无所谓,这种自己买单的时候一年也没几次,管他呢。

林云倒也是大方的主,尤其是在工地这种大环境之下,所以这孙子这十来年上班没攒下啥钱来,就是这原因。

那只能继续转战了,买完单下楼以后,打定主意的林云让卿工选吃宵夜的地方,没想到卿工还没开口,这胡工一口就接过去了,说要吃狗肉。

张萍有点不高兴了,爱狗之人都见不得这些。

“胡工,这镇上哪有吃狗肉的地方呀?”

“有的,我知道一家,味道非常好,我和晓丽去吃过的。”

本来张萍是想借这种方式劝胡工不要去吃狗肉,结果可能说得太委婉,这胡工没领会到张萍的意思,反而更加的坚定了目标。

“这么晚了,关门了吧!”

林云因为属狗,到不是不能吃,只是不大喜欢,看张萍有点不高兴,加上两人一起谈论过狗,所以大概能理解一点张萍的意思。

“不会的,这冬天生意最好,经常是一点以后才关门的,我去吃过好几次。”

哎,这胡工也算是和林二杆子这种人有得一拼了,也许还得加上点酒精的作用,连着两个人劝也没有明白过来。

这蒋大勇和陈雷也是,是哑巴吗,这张主任和我都说得这么明白了,你两人也不准备说点啥吗?

林云边想边往两人看,蒋大勇在和其中一个瘦高苗条的姐姐在说话,压根儿没注意大家的对话,活该你现在都还是助理工程师,你个有异性没人性的鸟人。

陈雷就更离谱了,看着林云往他这里望过来,直接说没烟了,问林云要不要,要去买两包烟。

你是鬼吗,死滑头,鬼精鬼精的,林云心里已经把陈雷定义为了非人类。

没办法,走吧。

“胡工,你带路,我也好久没吃狗肉了。”

林云说完这话感觉到有人在掐自己,而且掐的手法和马医生有点类似,好死不死的呢,连位置都一模一样,这些女人难道只会这种招数吗,这都啥年代了,一点与时俱进的想法都没有。

林云只能陪着笑脸,给张萍使了个眼色,有的时候人就是这么无奈,左右为难也不过如此。

可见但凡是有人的地方都有矛盾,别说大集体,大团队,就这么几人都有分歧。

林云是能吃狗肉的,条件是只要做的好!但是人张主任不吃,你能有什么办法,大不了一会儿单独给张主任点一份其它菜好了。

七拐八拐,来到了河边,感觉都快走出镇子了,才在胡工的带领下走进一个老旧的屋子,门口啥字都没有,台阶旁斜着一个架子,上边挂着肉已经被剔得没剩下多少的半只羊,为什么说是羊呢,因为有羊头。

林云想笑,真的很想笑,因为他今天终于知道为什么俗话说挂羊头卖狗肉了,这是真的呀!

胡工悄悄的在老板耳朵边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老板神秘的笑了笑,把几人带到了屋后,穿过走廊,几人来到了靠左的一个房间,房间的中间有一张不大不小的圆桌,很像林云他们项目部食堂那种圆桌。

而且连凳子都差不多,干净倒是挺干净,不过张萍还是拿桌上的面巾纸擦了擦才坐下来,其余几人都是一屁股就坐下了,包括那四个女同胞。

一落座就看出来了,挨着胡工近的那个女的肯定和胡工交情匪浅。

另一个女的大概是看卿工这人比较儒雅,也有意无意的想去接近,不过卿工刚才和这女的跳舞的时候林云就看出了,这女的要么是卿工没看上,要么卿工还真就是正人君子。

这边挨着陈雷坐的,长期饭票那是没得跑,两人从唱歌跳舞开始就举止亲密,肯定不会是兄妹,死牲口,动作倒是挺快,典型的单细胞,这才吃完亏几天呢,忘了呢。这陈雷在林云心中多半是属于那种千变万化的精怪,一会儿牲口,一会儿鬼的,这会儿又降格为单细胞了。

蒋大勇这人也让林云看出来了,这中年大叔喜欢苗条的,而那个苗条瘦高的女人呢,也大概是看上老蒋的气度了,因为这一群人里边就数老蒋最像领导。

其实林云身边张萍也是蛮有气质的一个女人,只是时常说话高声大气的,作风呢有点风风火火的,不说话的时候倒是和马医生那种气质类似,除了身高方面,其它方面并不比马医生逊色。

林云发现张萍好像有点冷,这屋子也没个空调电烤炉啥的,而张萍另一边的苟胖子好像有准备脱衣服给张萍的趋势,我去,这种手快有,手慢无的殷勤能让你抢先吗,林云飞快的脱下自己的外套搭在张萍腿上。

死胖子,你拉到吧你,你脱下来张萍也不会接的,我这是为了避免你尴尬,林云瞬间就给自己找到了顶好的理由。

这狗肉可能一时半会儿上不来,林云起身准备去找老板拿个电烤炉啥的,因为这几个女的都是美丽冻人的打扮,肯定扛不住冷,不要狗肉还没吃上,被冻成狗就麻烦了。

出来问了老板,老板说电烤炉有的,也没听清楚老板是怎么叫了一嗓子,不多时一个大概是老板娘的女人拿着电烤炉从隔壁过来,径直去了林云他们坐的那个房间。

这种农家自建房,林云还真搞不懂这种奇怪的结构,明明是自己家一起的,难道后边通不过吗,过来还得走前门。

“老板,羊肉怎么卖的?”

“小份儿十五,大份儿二十。”

“那一会上狗肉的时候上一碗这个,小份儿的。”

这是给不吃狗肉的张萍点的,喝一碗也抗冷,也算一举两得。

林云刚才出来要电烤炉的时候,看见了这厨房餐台窗后锅里热气腾腾的羊汤,像这边这种卖羊肉的,大多都是按份儿卖的这种,连汤带肉和羊杂这样一大碗,而且汤还可以加,还有锅盔吃。

这是北方的吃法呀,林云以前还专门问过,后来才知道,清朝末年太平天国被镇压以后迁徙了很多河南人和湖北人过来,1942年河南***的时候也来了好多逃难的,所以当地饮食还是有点偏北方。

再回到后面房间的时候,电烤炉已经开起来了,真是电烤炉呀,还是做饭用的那种老式电炉子,少说也得有三千瓦,这房间温度比来的时候高了好多,大家也都聊得火热,这苟胖子也在和张萍攀谈,不过看张萍那爱理不理的样子,林云就知道结果了。

张萍倒是拿着林云的外套不但搭在腿上,还围着绕了一圈,这女人倒是挺不见外,一点也不知道心疼林云的衣服,大约这家庭条件优越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吧。

林云心头一阵苦笑,又莫名其妙的想起马医生来,这女人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还真就像自己发高烧那天做的白日梦一样,在自己发了照片给她以后就不太理自己了。

有些时候上午发了信息,要么下午回,要么第二天才回复,总是说自己忙,也不准自己去找她,林云是多骄傲和洒脱的一个人呀,你说不来,我还懒得来。

有的人可能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终究是要渐行渐远的。

想不通的事情就不要瞎想,更不能沉沦,有那水落石出的一天的。

林云倒是心里多少有点隐隐作痛的,但是这点痛对这人生而言不是最重要的,这比当舔狗那些年的痛好多了。

这货从高中开始到最后心中那非她不娶的唯一和别人奉子成婚,差不多和上班时间一样长的舔狗生涯,要不是这女的结婚了,十有八九还会继续舔下去。

人总是要成长的,而林云的成长就是从结束舔狗生涯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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