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物归原主吗?(1/2)
麦……芽糖组合,新的偶像组合,地点就在上江市。
嗯,长得都很不错,虽然那个糖姐姐不是C位,但是更合我的意啊。
看样子要去看看她们的演唱会才行。
“苏浩?苏浩!”
秦臻敲了敲桌子。
“啊?什么?”
“问你佛珠的事呢!不是你拉来的会吗?”
苏浩这才把头从手机上抬起来,下意识的把界面切开,但看在场的三人,估计都看清楚了。
这孩子跟着了魔似的。
“是这样,我……我是觉得,这个人拿了佛珠,居然没事,所以我就……”
“这个你刚刚说过了。”秦臻又道。
“哦哦对对,然后我就跟过去了,和他一起看演出。然后这个演出是真好看,哎我发誓我还跟着那个胖子,他就在我前面和小姐姐握手,淦!”
“你脑子里还有胖子吗?只剩妹子了吧?”
“我是真没有,你看最后不是找到了吗?”
“是我表哥帮找的消息。”
坐在苏浩对面的人一本正经坐着笔记,现在也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
郑清,是郑独的表弟,据说还是远房表弟,如果不是缺人,也不会强行把他拉上。
他的名字有些中性,长相也是如此。面容清秀,十指修长,就连声音也像女孩子那样温柔。
兵者三段,法家,正在给郑独打下手。
郑独毕竟是五段的强者,现在百盟正缺人,所以他没空直接对接苏浩,所以派了这么一个人来。
不过法家的同事,都不是那么好说话。
“事情我大概清楚了,但这颗佛珠也没有入档案,所以他的丢失对我们来说没有问题。”郑清说道:“但是苏浩,你要和我说清楚,佛珠丢了,你的安全会不会有问题?”
“安全?安全没问题,我命大。”
“我们能不能先说佛珠的事?现在是白天,我们那么多人在,关心他安全?”陈墨已经扛了枪来苏浩家。
上次对战穷奇他可是找到了些窍门,说不定再来几场战斗就可以……
“那你先在这儿签字。”郑清排出一份合同。
合着现在连证明都要签字呗。
录音不可以吗?
纸很多吗?
纸……
“我签。”苏浩拿起了笔。
“等一会。”秦臻按住了他的手:“签了以后会怎么样?”
“如果本人确认不能保护自己的安全,那么就会请到上江市百盟总部,我们会提供保护。”
什么?那我的小姐姐呢?
“如果我们签可以呢?”
“如果签可以,但实际上不可以,最后出事了,浪费总部资源的。”郑清停顿了一下:“直接拉回去。”
他手指头敲了敲桌子上的合同。
“你要想好。”秦臻看向苏浩,一只手拿着教尺:“你没有佛珠,我们可以去帮你找回来,但既然总部可以保你,那你就去。”
苏浩挠挠脑袋,有件事他不知道该不该说。
学长总是为他着想的,在场的三人也没有对他不怀好意,但他总是不敢把这个小秘密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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