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大郎,该吃药了!(2/2)
有了这个,变尸再厉害,也能对付得了了。
加上自己吃了大力王,力气真大了许多,留着定尸叉在手,不怕你变尸凶。
鬼域之主并没有过多的吹嘘他给的定尸叉有多好,甚至都没有提过其他。
这只有让牧云自己以后亲身试验了以后才知道。
牧云又翻出了鬼域名册,打开一看王兆龙所在的位置,果然他的名字已经不在了。
干干净净,就像这个人从来就不存在。
一个人命如同草芥的年代,有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也没有人会在意。
牧云无意中注意到,在名册的最后一页,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字。
牧云挑灯一看,讲的是王兆龙的前生后世,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这都是命里注定的。
原来前世那乞丐是一个鞋匠,在一处闹市开一家鞋店,生意勉勉强强,大钱不赚,小钱儿不缺。
他还娶个媳妇儿貌美如花。
而王兆龙的前生则是个货郎,平日里做些麦芽糖,白糖什么的挑着到处卖。
油嘴滑舌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按理说,他和那个鞋匠相比,那是没法比的。
鞋匠毕竟有个稳定的营生,有个不大的铺子,吃穿不愁。
但他输就输在那张嘴上,平时不会说好话,不会哄老婆。
这货郎正好相反,平时好在这条街上买糖,一来二去就和鞋匠的老婆认识了。
花言巧语一番,就让鞋匠老婆对他死心塌地的。
也不知道是灌了什么迷魂汤。
为了长相厮守,鞋匠老婆一瓶毒药就给鞋匠给灌了。
鞋匠横死。
看到这儿,牧云突然就想起当今最风靡的一句话:大郎,该吃药了!
看到这儿就十分具有画面感。
鞋匠老婆江鞋匠毒死之后,这事儿竟然没发。
一年后就把货郎招进了自己家。
当年鞋匠死后留下一笔不小的钱财,一共是二百三十七两银子。
后来货郎和那女人也没逍遥多少日子就遇到一场瘟疫,就都死了。
听说那女人还生出怨念,起了尸。后来被一个有些道行的道士给治了,弄了个神魂俱灭,就没什么好说。
牧云看到这儿就有些瞠目结舌了,当年货郎得到的鞋匠二百三十七两银子。
今世的王兆龙被一棒子打死,乞丐得到的这些钱。牧云虽然不确定是多少,但肯定也是二百三十七块这个数了。
凡事都有因果。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哪怕隔世。
牧云合上书,这事自己没有必要管,当个事听听也就是了。
今世的乞丐得到了这笔钱,又扛走了翠华楼的姑娘,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以后乞丐可能就会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这也算是把前世的东西给拿回来了。
如今已经是四更,牧云有些困了。
他也没兴趣看这些破事,他把鬼域名册仔细的收在包袱里,放在枕边。
这可是不能丢的,得要妥善保管。
他抱着三头叉,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明天就走,目标任家镇,去找九叔……
一定要想办法拜他为师,从此以后就能在他身边苟下去,等鬼域要的人,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