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种植部的对外租赁合同(1/2)
看到电梯,夏宇挑了挑眉:“这边环境不错啊。”
夏远也是笑道:“那倒是,叶部长争取的。”
夏宇:“叶部长?”
傅征抢着回了一句:“就是叶伍部长的侄子。”
夏宇点头,他就说叶伍部长不是还在新区呢...原来他侄子在这边上任了...
来到五楼会议室。
傅远在资料柜里拿出几份资料,递了一本“种植部对外租赁改良土层区块规章合同”给夏宇。
对他说道:“夏哥,这是合同细则。
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带动发展新北区的农粮经济,
增加粮食产量,惠及个体商户的同时,也能惠及普通群众。”
夏宇点点头。
傅远说的他也认可,但他得看一下具体的合同要求。
天下没有白给的午餐,尤其这个世道里,不留心一下很容易翻车。
当看到合同里那条“乙方须按时支付甲方单间种植室每月300卡分的租金,水电费单独核算”时,夏宇才心下一定。
花费确实很高,但这样也算比较合理。
“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粮食收获分阶制度进行收成缴税”。
看到这条,夏宇一愣,“分阶制度?收成缴税?”
翻到合同的附录,夏宇看到了详细的租赁区块表跟收获分阶税务表。
种植部的一楼为对外租赁区。
七十五间种植室,每间三百二十平方米,约为半亩田地。
粮食收获分阶其实也是根据租赁区块来算的,而收成缴税就是不以卡分交易,上交粮食。
租赁一间种植室,缴纳的收成税率为5%;
两到三间为10%...四到五间为15%...以此类推,租赁上限是十间种植室。
这个税收的说高吧也不算太高,但也绝对不低了。
举个例子吧,假如夏宇只租一间种植室。
全部种植土豆,那他一季的收获大约在3000斤左右。
而这3000斤里他需要上交150斤给种植部。
按两三月一收的话,他一年起码就得缴纳600斤上去。
而这还只是租赁一间种植室的税......
算上租金,水电费,还要再交一笔粮食税...这合同条件就很苛刻了...
夏宇看向傅远问道:“种植部的粮食收成不够支撑新北区的正常运作?”
傅远一怔,倒也没打算瞒着:“只够维持基本以上的温饱,
但城区要发展起来,粮库必须有足够的富余。”
夏宇沉默了,他其实是最清楚这个道理的。
只是,他现在毕竟是要以个体户的名义跟种植部合作,那他必须考虑到自己的利益。
这时,傅征倒了几杯水过来,递给夏宇和他哥后,轻松道:
“夏宇,其实你也不会亏,你看合同的这几条,
‘提供适宜种植环境,租期内免费维修’;
‘保障种植楼栋范围的安全’;
‘提供种植到收获售卖的一站式服务’......”
夏宇刚才其实也看到了这些,他指着一处打断了傅征的话:
“这一条,具体是怎么执行的?”
夏宇指的是“包售卖一站式”的那一条。
傅远接过话:“这一条其实也是我们最后加上去的。
考虑到小部分个体商户存在...所以...”
其实概括起来,这一条写进合同只是提供一种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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