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快乐(1/2)
亦见服从 过正义的生活而来的一种极为幸福的情形。尘世生命的目的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有快乐(腓二2:22-25)
完全的快乐仅由耶稣基督而来(约15:11;教约93:33-34;101:36)。
谦卑的人必因主增添欢喜;赛29:19(腓二27:30)。
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路2:10。 这喜乐也没有人能夺去;约16: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加5:22。
那果子使我的灵魂充满无比的快乐;腓一8:12。
成了世人,才能有快乐;腓二2:25。
正义的人必永远快乐十足;腓二9:18。
他们得以在无穷幸福的状态中与神同住;摩赛2:41。
只要能得到这宝贵的快乐,我愿放弃所有的一切;阿22:15。
我或许能成为神手中的工具,带领一些灵魂悔改,这也是我的快乐;阿29:9。
多么快乐,我看到了多么奇妙的光;阿36:20。
我的灵将使你的灵魂充满喜乐;教约11:13。
你们同他在我父国度中的快乐该是多么大呀;教约18:15-16。
在今世你们的快乐不完全,但是在我里面你们的快乐是完全的;教约101:36。
今生我必有快乐;摩西5:10-11
快乐是指过正义的生活而获得的极大幸福,这种幸福源于对神的信心、服从祂的诫命,以及在耶稣基督内的喜乐。这是尘世生命的目的之一:让所有人都能够体验属灵的满足与永恒的喜乐(腓二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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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稣基督带来的完全喜乐
来源与应许:
完全的喜乐仅来自耶稣基督(约15:11;教约93:33-34)。
在祂内的喜乐是完全且永恒的(教约101:36)。
圣灵所赐的喜乐:
圣灵的果子中包含喜乐,这种喜乐带来仁爱与和平(加5:22)。
主的灵使人的灵魂充满喜乐(教约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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