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在监狱学《易经》(1/2)
第九十章,在监狱学《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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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天建(末世建)悠悠醒来,发现自己在病床上,天花板是似曾相识的,周围弥漫着消毒水的气味。
“我怎么在这里……”
他痛苦的捂着脑袋,突然想起了那天发生的事,随后陷入了沉默,双目也失去了焦距,呆愣愣的坐在病床上,如一尊雕像。
不知过了多久,护士走进来,发现他已经醒了,就马上通知了警察,没多久,几个便装警察就走了进来,出示了一下警察证,问候几句,随后切入正题,问道:“刑天建先生,请问你是否还记得当日发生的事?”
“……我不知道。”他摇了摇头。
“作为当事人,你有权知道真相,那么我简要的说一下。”
接着,一个警官开始讲述事情的始末:“凶手的面部虽然模糊了,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他叫‘吕东路’住在阳光小区,本身长时间处于昏迷状态的人,昨天却突然醒来,其行为初步判断为神经病,他划伤了家人,拿着一把水果刀逃走,碰巧进了你家,杀死了您的女友王莉莉女士,在此之前,他还杀掉了鸡蛋糕坊的詹女士。”
他保持着沉默,两个警官对视一眼,继续道:“在现场,我们发现了一张沾有大量凶手血迹的凳子,根据法医鉴定,这就是导致吕东路死亡的钝物,另外凳子上还有你的指纹,所以想请问一下,吕东路的死亡是否是你做的。”
其实,按照这个证据,已经基本可以肯定就是这个躺在病床上的瘦弱男子把那个神经病凶手打死的人。
“是。”刑天建点了点头。
两个警官见此,对视一眼,说道:“那么,还有一件事。”他们拿出一张白底黑字的单子。
“这是法院传单,吕东路的亲人告你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且成功了,法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判决你六个月有期徒刑,他们还要求了索赔,但是法院没有通过。”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位警官对他也是相当同情的,对于吕东路的亲属也表示鄙视,情理上是这样的,但法就是法,尽管各个方面都还不完善,还是得遵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你能理解。”
他一怔,苦笑不迭,让他理解?那谁来理解他?
他心中五味陈杂,闭上眼睛,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我的妻子呢?”
“您是说王莉莉女士吗,她的遗体现在放在太平间。”
“她是——我的妻子!”他高声一字一句地强调道。
两个警官急忙安抚他的情绪,说道:“好的……贵夫人是否要进行火化?”
“要。”
既然已经死了,就尘归尘土归土吧,他不想让自己的妻子留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躺在更加黑暗的太平间里,甚至被拿去解剖。
这时,他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你可以使用修罗铠甲,突破这个世界的条条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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