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对收视率的执念(1/2)
既然发现了报纸连载小说这个来钱的方式,商陆自然不可能放过,虽然在报纸上连载小说,本身并不能赚到特别多的钱,但是如果小说反响好,报社可能会直接印书的。
书籍的售卖才是来钱的大头。
至于商陆投稿的小说会不会被报社选中。
开玩笑,他就不信这个世界的人能拒绝得了“射雕三部曲”,那可是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
另外,投稿给报社还有另一个好处,如果商陆直接在电视台以剧本的形式把“射雕三部曲”拍出来,那么大部分的版权是归属于电视台的。
但是如果他先在报纸上连载,那么版权就是属于他的。
到时候如果电视台想要购买版权拍摄电视剧,版权费除开要缴税的部分,剩下的可全都能进商陆自己的兜里。
这种版权费可不是什么一万块的签字费或者什么版权收益1%可以比的。
记得前世,星爷在一部电影中用了金老爷子小说中的六个原创人物名字,为此星爷主动付给了金老爷子数万的版权费。要知道那只是用了几个名字而已,跟整部小说的拍摄版权根本不是一个程度的。
商陆在心里盘算着,也不知道南联那边给这部小说的版权费是多少,想来应该不会低于百万。
……
小说的准备很快提上了日程。
不过《香江商报》这种比较有影响力的报纸,要求自然是非常高的,商陆还给报社打了个电话,问了问投稿要求。
果然报社那边说按照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的篇幅,投稿要求是不同的,如果是长篇,完本的最少字数不得低于五十万,而首次投稿至少要给十万字的内容。
一来是确定小说本身的质量,二来也是怕作者写不长到时候报纸怕是要开天窗。
十万字对于商陆这个“搬运工”来说,并不是什么太费劲的事情。
唯一的麻烦是,现在电脑并不普及,十万字全都要靠手写。
好在,这段时间的剧本商陆都是手写的,让他这个用惯了电脑打字的人,再次熟悉了用笔书写的感觉。
商陆打算用十天的时间,搞定投稿的十万字,也就是说他要每天日万了。
根据估算,自己正常情况下一小时如果不停顿能写个不到三千字,那么一天就是要写大概四小时。
嗯,这个时间还可以接受,跟现在他每天“摸鱼”的时间差不多。
另外,周末他基本可以用全天的时间来写小说,如果平日里做不到日万,就只能靠周末补上了。
商陆不禁在心里吐槽。
自己还真是个勤勉的人呢,比那些号称要日万结果每天四千字的人厉害多了。
说干就干。
之后的几天,聂梦寒看到商陆果然又开始埋头写作,感觉自己真是捡到宝了。
商陆这个编剧,既不要求什么去酒店包房间创作,也不会提很多奇怪的需求,唯一的执念可能就是收视率了吧,但是做电视这行的人,谁对收视率没有执念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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